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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购(建)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

08-25     浏览量:23

首付款比例:1.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,首付款≥30%:2.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不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,首付款≥30%:3.已结清公积金贷款且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,首付款≥40%。

(一)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供材料:

1.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

2.婚烟状况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、法院判决书)

3.购房合同

4.购房发票

5.合同备案信息表(不动产登记证明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、合同备案信息表)

6.异地户籍证明(户口簿,福建省内购房无需提供)

7.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

提取方式:省内购房的,转入购房合同约定监管账户或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。省外购房的,转入购房合同约定监管账户:全额付清购房款的,现金提取,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。

提取时限: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之内

提取额度:省内购房的,购房职工及产权共有人可一次性申请现金提取,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首付款的金额(含在其他中心提取的部分):提取后缴存账户仍有余额要追加购房款的,须同时一次性办理,款项转入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中约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预售资金监管账户,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规定首付款后的余额。省外购房的,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规定首付款后的余额。

(二)购买再交易住房提供材料:

1.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

2.婚姻状况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、法院判决书)

3.购房发票

4.契税完税发票、房产/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

5.不动产权证

6.异地户籍证明(户口簿,福建省内购房无需提供)

7.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。

提取方式:现金提取,转本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。

提取时限: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之日起1年之内。

提取额度: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首付款后的余额。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2次及以上的,只能办理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,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12个月。

职工与非直系亲属共同购买二手房的,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持有该房屋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,已办理住房贷款的除外。

(三)购买拍卖房产提供材料:

1.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

2.婚烟状况证明(结婚证、离婚证和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、法院判决书)

3.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

4.交款凭证(已付款票据原件、缴纳成交佣金或保证金凭证)

5.异地户籍证明(户口簿,福建省内购房无需提供)

6.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。已办理不动产权证,按购买再交易住房办理

提取方式:提取的金额转入拍卖方指定账户内。

提取时限: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的确认时间之日起1年之内。

提取额度:不超过购房总价款扣除规定首付款后的余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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