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莆田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

02-22     浏览量:26

莆田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

一、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支出

扣除标准:在学历(学位)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。同一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 48 个月。

扣除方式: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,符合相关规定扣除条件的,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。

二、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

扣除保准: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:按照 3600元定额扣除。

扣除方式:本人扣除

三、注意事项

1.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,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,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。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、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,则每一类都要填写。

2.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,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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